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和使用规定
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是四川侨商联合会的象征和标志。为了维护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的严肃性,正确使用会徽,根据《四川省侨商联合会章程》,对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图案和使用范围作出规定。
第一条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图案
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为圆形,是由和平鸽、手及四川省侨商联合会英文字母“SCFOCE”艺术组合而成,绿色及和平鸽表达了发展、和谐理念,红色表达了凝聚、团结同时也表达了中华文化内涵。会徽圆形内上方有中文 “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下方有英文“Sichuan Federat ionofOverseas Chinese Entrepreneurs“。
第二条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使用范围
(一)下列机构和场合可以悬挂会徽
1、四川省侨商联合会秘书处办公场所。
2、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以四川省侨商联合会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场。
3、四川省侨商联合会各分支机构召开的重要会议的会场。
4、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主办的大型活动、论坛、报告会、表彰会等会场。
(二)下列文书、出版物等可以印有会徽图案:
1、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员证封面。
2、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主办的出版物及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
3、四川省侨商联合会各分支机构主办的出版物及网站、网页、微信公众号。
4、四川省侨商联会各分支机构所使用的信封、信笺、请柬、笔记本等。
5、四川省侨商联合会员代表大会刊以及专门介绍侨商会情况或活动的出版物。
6、四川省侨商联合会颁发的奖杯、奖状、荣脊证书、聘书、证牌。
(三)其他需要使用会徽的情形
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员可以在胸前佩带会徽。可以作为纪念品赠予相关机构、组织和国际友人。
第三条会徽图案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一)商标、商业类广告。
(二)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
(三)四川省侨商联合会规定不得使用会徽及其图案的其他场合。
第四条使用时应保持会徽的完整性,不得更改图形、文字和颜色。
第五条四川省侨商联合会团体会员如需使用四川省侨商联合会会徽图案,须履行报批手续。经四川省侨商联合会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本规定自2016年9月23日,四川省侨商联合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表决通过。